青岛产权证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新闻
办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心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4月21日前)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和任务。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按照《大鹏办事处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标准要求,以1994年前竣工的合法住宅为整治重点,围绕辖区老旧房屋场址、地基基础、设计标准、主体结构、违规扩建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修缮、加固、停止使用、拆除等措施;各社区要认真做好老旧房屋巡查、监测和预防,加强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3日至7月31日)负责对老旧房屋的违规改扩建部分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与劳动监察队负责各社区内商贸企业及厂区内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政府物业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各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居民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逐一填写统计表,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并于7月31日前报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汇总。(三)整改实施阶段(8月1日至10月28日)
对于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排查结果为C、D类的老旧房屋,各社区工作站应履行告知责任、督促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落实安全整治措施;D类老旧房屋须立即暂停使用,在落实安全整治措施并确保安全性之前,不得投入使用。对于C、D类老旧房屋,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安全整治:
1.调查居住情况调查房屋居住情况,包括房屋是否出租、是否自住、是否为家庭住房、是否家庭经济困难、是否符合拆旧建新政策,及业主姓名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以社会事务办对“家庭经济困难”户核实是否为“低保户”为准;由社区工作站和规划土地监察队对“家庭住房”户查询和审核,并由居民提供房产登记部门相关查询证明文件。
2.履行告知责任各社区工作站将该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状况及房屋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书面告知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工作人员送达告知书时须由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签收,如其拒绝签收,应采取张贴公告送达方式,连同当地居民小组及附近居民共2人以上现场见证,并摄影存证。签收文件、公告送达记录原件由城市建设管理办统一建档留存。3.迁移居住人员对于属于“出租使用”的房屋,立即组织租户搬离;属于“自住且家庭尚有其他安全住房”的,劝导其搬迁至安全住房;属于“自住且为家庭住房”的,劝导其另行租房。
四、青岛产权证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新闻(1)维修加固。各相关监管单位督促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针对房屋危险点进行维修加固;申报危房维修加固备案,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自行委托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公司进行安全检测鉴定后,报城市建设管理办进行安全整治验收,如安全检测鉴定结果评级在B级(含)以上即视为已落实安全整治。
(2)警示巡查。对于空置未使用、未落实安全整治措施等无法确定满足安全要求的老旧房屋,应设置危房警示标识、划设警戒线,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随意使用。各社区工作站应建立巡查机制,安排网格员定期巡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建立巡查台账和巡查记录,遇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应增加巡查频次。办事处建立督察机制,不定期检查社区老旧房屋管理情况,检查日常巡查台账和巡查记录,核实老旧房屋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实现老旧房屋信息动态管理,每月至少更新一次老旧房屋的实际使用状态和整治进度。
(3)异议处置。如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对安全隐患排查结果有异议的,城市建设管理办应组织承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房屋安全检测公司到现场进行复查。如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其在《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机构名录》中自行选取并委托其他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公司进行检测鉴定,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如城市建设管理办组织复查、或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人自行委托检测鉴定的结果在B级(类)及以上的,则视为该房屋暂无危险,并从相应危房管理名单中剔除。
5.征收及更新城市更新和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负责老旧房屋和周边土地的征收工作,积极推动将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依法纳入城市更新范围,从源头上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督导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组织力量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回潮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巩固隐患整治成果,确保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五)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固化,形成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予以重点研究,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畅销机制。
房屋加固检测鉴定范围为提取车间整栋房屋的加固施工后检测,检测工作主要内容包括:1.了解房屋未来使用情况,收集房屋建造和加固信息;2.现场结构加固布置图,检查构件配置;3.进行鉴定评估所需的测量、测试,包括房屋裂损检查、材料强度测试、构件尺寸及配筋复核与测试等;4.在进行的房屋承载能力分析计算;5.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汕头市专属办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心,找深圳市住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