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部分框架梁箍筋为6mm,小于*小直径8mm,不满足抗震鉴定标准的要求。建议粘贴碳布环箍加固处理。建筑法》第六十条一款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对抗震设防标准较低或没有进行抗震设防的建筑物抗震加固,旨在提高其抗震能力的措施,是进行结构补强。通过加固补强,使不符合抗震标准的建筑物达到抗震能力要求。我们知道,自从存在建筑物后,它们就免不了受到地震灾害的侵袭。地震时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地震时建筑物的倒塌,它是各种次生灾害产生的直接诱因。对现有建筑物进行抗震加固,能够大幅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所造成地损失。
青岛市房屋加层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咨询单位/新闻
除了个别情况,如一些设备夹层为了方便设置管道,将夹层布置的厂房中部位置外,大多数厂房的夹层都布置在厂房的端部。有的布置在端部?角,有的布置在端部一两个柱距。一般情况下如果甲方将夹层区布置在端部整个跨度时,多数人通常情况下会建议甲方将整个夹层区和主厂区中问设置抗震缝脱离出来。因为主厂房的主要承重结构为单跨或多跨实腹钢架,具有轻型屋盖,是门式刚架体系,采用的是《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而夹层采用的是组合楼板,自重大,使用荷载大,不符合《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的使用范围,需要使用《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一:2003)进行设计。这样必定会造成结构设计复杂化。建筑都有盖缝措施,大多数甲方仍然不希望在建筑物中设置一道缝,这种情况结构如何处理,这就需要结构设计师们来认真分析这个问题了。
目前对于夹层的结构布置有3种方法。
1)为了避免框架体系对排架体系的影响,*彻底的解决方法就是单独再设置夹层的钢柱,夹层纵横向钢梁与钢柱还是刚接,但夹层梁、柱与厂房钢柱在纵横向脱开,不连接在一起,形象一点讲就是在主厂房内部单独再建一个夹层,该夹层和主厂房没有任何联系。这种房中房结构使得两种体系各自单独受力。如果厂房内的夹层面积比较小,采用此种方案结构体系清晰,结构计算也比较简单。如果夹层的面积比较大或夹层范围内存在厂房柱,这种结构布置就有问题。夹层梁不能连接在厂房柱上,就只能设置双柱,一个是夹层柱,一个是厂房柱(如图1)。这样就会减少建筑使用面积,有时还会影响到建筑功能、工艺设备摆放等。夹层的组合楼板也需要在厂房柱处开洞并且还要预留一定的间隙,让厂房柱穿过夹层并且保证厂房柱在水平力的作用下不会和组合楼板碰撞。这种布置方案彻底的解决框架体系对排架体系的影响问题,但在夹层周边与厂房墙体相交处及厂房中柱穿过平台处必须预留一定的间隙,这种情况下如果夹层功能仅是操作平台时还可以接受,但如果平台上是要求较高办公用房,这样使用起来很不舒服,一般情况下甲方不好接受。还有甲方看来有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