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外债备案的审批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企业中长期外债的备案登记初审及审核工作。企业需向该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包括《外债登记申请表》、外债借款合同或意向书、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申请外债的决议文件等。
该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包括对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用途规划、
项目可行性等多方面的深入审核。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主要负责外债的登记、账户、使用、偿还以及结售汇等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在企业完成发改委的备案登记后,还需要到外汇管理局进行相关的外汇登记手续,
以确保外债资金的合规使用和管理。企业发生外债提款额、还本付息额和未偿余额变动后,
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