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申请材料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无需单独提供)
税务登记证(同样,如已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无需单独提供)
财务状况证明:
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需经审计机构审计
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外债合同及附件:
外债合同或意向书
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如有)
内部决策文件: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文件,证明申请外债已获企业内部zui高权力机构审议通过
资金使用计划与还款计划:
详细说明外债资金的具体用途、预期效益及还款资金来源和时间安排
担保合同及担保人资料(如有):
担保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资质证明
其他相关文件:
申请书,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
企业章程
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提交申请
提交方式:
企业需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外汇管理局。建议通过线上系统提交,以提高效率。
如需现场递交,应提前预约并了解相关要求。
提交时间:
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和后续操作。
三、审核阶段
形式审查:
外汇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
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外汇管理局将详细审查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方面。
补充材料:
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存在问题或需要补充信息,外汇管理局将通知企业补充相关材料。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否则可能导致审核终止。
四、审核结果公示与备案登记证明颁发
审核结果公示:
审核通过后,外汇管理局将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或举报被查实,将进入下一步骤。
颁发《企业外债备案登记证》:
公示期结束后,外汇管理局将为企业办理外债备案登记手续,并颁发《企业外债备案登记证》。这是企业合法借用中长期外债的必备证件。
五、后续管理与注意事项
定期报送:
企业在完成外债备案登记后,需按照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定期报送外债情况。通常每年1月末和7月末前5个工作日内需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等。
重大事项报告:
若出现境内外债务偿付风险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情况,企业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并采取风险隔离措施。
遵守政策:
企业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进行其他违规行为。
政策变动关注:
企业应定期关注国家和地方关于外债管理的政策变动,确保融资活动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