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请
企业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国家发改委青岛市分局或其授权的地方。
建议申请人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流程
(1)初审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合规。
(2)深入审核
对通过初审的申请,将进行深入的审核和评估,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借款用途等。
(3)反馈与补正
如材料内容存在错漏或不符合规定,将通过网上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齐补正通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否则可能导致审核终止。
(4)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将公示审核结果,并颁发《企业外债备案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