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股权转让青岛保险代理公司,区域性保险代理
转让一家山东青岛的保险代理公司,公司这边没有任何的诉讼和异常,注册资金200万,还有几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后期可以配合给注销。没有过银保监会任何处罚,之前都是做的自己集团公司内部的业务,没有对外做过业务,很干净。有银保监会的备案,官网随时可以查看。如您正好再找青岛境内的保险代理公司,可以随时来电话详细咨询公司的具体情况(主页或者放大头像可以联系)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测试。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人员在同一保险代理机构内部调任、兼任其他职务,无须重新核准任职资格。
保险代理机构调整、免除管理人员和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职务,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监管信息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披露。
营运资金在机构正常经营期间应处于持续托管状态,用途如下
(一)投资大额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金额不少于营运资金的10%,且不得质押
(二)购置不动产;
(三)向基本户转账,用于与业务相关、经营规模相符的日常运营等开支
(四)其他资金运用。
三、人员执业
保险公估机构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保险公估师执业。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应当有8名以上保险公估师,合伙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应当有2名以上保险公估师。
保险公估机构业务备案时,应提交保险公估师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在保险公估师制度建立前,相关人员持有中国保监会颁发的有效《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可在备案时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