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专利和德国专利有什么区别
德国与欧盟专利之间有一些区别,特别是在PCT(《专利合作条约》)申请方面。在部分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中,如比利时、塞浦路斯、法国、希腊、爱尔兰、立陶宛、拉脱维亚、摩纳哥、马耳他、荷兰和斯洛文尼亚等国家,不能通过PCT途径直接进行“单独申请”。申请人必须先进入“欧专局”(EP-PCT),再选择在特定国家办理国家阶段申请,其中包括德国。
对于德国专利的申请,申请人有两种方式可以通过PCT途径:
a) 直接单独进入德国:
申请人可以用德语向德国专利局递交申请,德国专利局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通过后授予德国专利。授权后,该专利在德国内有效,并直接生效。
b) 先进入欧洲阶段,选择在德国登记生效:
申请人可以用英语、德语或法语中的任一种向欧洲专利局递交申请,欧洲专利局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授权。授权后,申请人需要在欧盟成员国内履行延伸手续,其中包括在德国登记生效,才能在德国有效。
来说,申请德国专利可以通过直接单独进入德国的方式或通过先进入欧洲阶段后在德国登记生效的方式进行。德国专利与欧盟专利的区别主要在于申请的途径和授权后的生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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