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2021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适销对路且处于价值链高端的产品。
(三)符合《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青民发规[2020]1号)(附件1)的相关内容。
(四)申报企业近两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事故发生。
申报对象
在本市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制造业、信息传输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