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经营产品为烧烤专用炭,属于一种能源再利用的产品,用秸秆、木屑等炭化后成型制成。请问这种商品是否可以出口?另外对外包装有什么要求,如环保标识、循环利用标识等?
回答:
机制木炭不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海关进出口商品(工业品)检验方面对出口无特殊要求,建议企业到海关总署认可的实验室做危险特性鉴别分类,根据产品UN编码确定包装要求。
机制木炭出口所需的基本单证资料
1、出口机制木炭需要出口企业具备进出口权、电子口岸、商检备案等出口资质,如果资质不全,可以使用我司资质出口;
2、机制木炭出口货物装箱清关;
3、机制木炭出口贸易合同;
4、机制木炭出口形式发票;
5、机制木炭出口MSDS;
6、机制木炭出口申报要素(包括材质、是否活化、碳含量、挥发份、出口享惠情况
品牌类型等);
7、其他实际清关需要的单证,具体咨询我司。
注意:要确保机制木炭出口单证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单货一致,我司熟悉机制木炭出口海关申报要求规范,提供机制木炭出口单证办理与预审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