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作为东方影都,未来在影视制作和传媒制作方面会有比较大的发展,那么相应的**的办理就显得尤其重要,红叶作为代办企业,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下面就由红叶为大家提供下这方面的讲解。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成立的条件:
1、具有依法成立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依法经营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提供的资料:
1、需客户提供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2、相关人员(摄影、编导、表演、播音主持等)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电话号码
3、办公场地证明。
后期需要注意事项:
1、变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场所等信息。
2、年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是指每年广电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经营机构进行年度业绩审核工作,对其执行广播电视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
3、注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销是指原有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未到或已到批准期限,持证单位因业务因素不在需要使用该证书,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提交注销申请。
4、续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单位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交续办申请。
代办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找红叶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