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新建畜牧养殖业污水处理设备介绍 普瑞达环保
根据不同的粪便处理方式和污水/尿液处理方式,养殖场主要污染物减排治理可分为5种鼓励模式,其中奶牛、肉牛养殖场可选择鼓励模式②、④、⑤。
鼓励模式②:(干清粪+粪便有机肥+污水厌氧处理+沼气工程+消纳土地)五类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治污设施的,无污水排放口,且所生产的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有机肥、沼渣、沼液及经处理后的污水等)经现场认定完全农田利用,可认定COD、氨氮去除率100%。
鼓励模式④:(干清粪+粪便堆肥+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并全部回收利用)五类畜禽养殖场(小区)采取干清粪、粪便农业利用、污水进行厌氧—好氧—深度处理达标排放,且出水全部利用的,可认定COD(氨氮)去除率为97%(89%)。
鼓励模式⑤:(干清粪+防雨防渗+粪便堆放+污水厌氧处理或储存+消纳土地)生猪、奶牛、肉牛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采取干清粪方式,建设废弃物储存设施,无污水排放口,且粪便、污水/尿液经现场认定完全农业利用。
该模式仅用于猪、奶牛、肉牛规模化养殖场、必须建设合格的防雨防渗的粪便发酵场或堆放场,堆放场体积达到规定要求;污水可厌氧处理或储存,沼液或污水储存池必须防渗处理,储存池体积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一)工艺选择与适用条件
1、粪便和污水/尿液土地利用可采用农田利用、林地利用或土地改造利用,但必须保证有足够土地面积消纳。消纳土地面积要求每存栏1头奶牛(0.5头肉牛)不少于1.25亩土地。
2、养殖规模较小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户优选鼓励模式⑤。
3、养殖规模较大的养殖场(小区)鼓励选用鼓励模式②。
4、当地处严重缺水地区、供水成本较高时选择污水/尿液深度处理工艺,污水/尿液处理后全部利用于水产养殖、农业种植或回用作养殖冲洗水。
(二)技术要求
1、清粪方式为干清粪。
2、粪便全部土地消纳处理或生产商品有机肥,尿液/污水全部土地消纳处理或深度处理全部利用。养殖场无粪便乱堆放,无尿液/污水地下渗漏,无污水/尿液排放口。
3、粪便堆放场
周围设置围堰防止粪便溢流,地面为混凝土基础,建设防雨棚,顶棚材料可选石棉瓦、彩钢瓦等,立柱可选砖混、钢结构等。粪便堆放场总容积不得低于土地利用的zui大间隔时间内本养殖场所产生粪污的总量,确保不外溢造成污染。一般情况下,粪便堆场可有效使用容积要求每头奶牛(存栏)不低于0.25m3,每头肉牛(出栏)不低于0.5m3。
粪便堆肥可采用机械翻堆、条垛式主动供氧、转筒式等机械堆肥方式,也可采用自然堆肥。粪便堆肥场地面积要满足堆肥需求。
4、污水/尿液储存池
污水/尿液储存池可选用防渗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小于P6级或达到同等防渗效果的其他防渗材料。建设防雨棚,顶棚材料可选石棉瓦、彩钢瓦等,立柱可选砖混、钢结构等。污水/尿液储存池容积根据储存期(储存时间)确定,总容积不得低于土地利用的zui大间隔时间内本养殖场所产生污水/尿液的总量,确保不外溢造成污染。一般情况下,污水/尿液储存池容积应能容纳2个月以上的污水/尿液量。每头肉牛(出栏)不低于1.5m3,每头奶牛(存栏)0.75 m3。
污水/尿液厌氧处理时,厌氧池容积每头奶牛(存栏)不少于0.25 m3,每头肉牛(出栏)不低于0.5 m3。
5、输送管道(沟渠)防渗要求渗透系数小于1×10-12 cm/s。
6、养殖场需提供明确的粪便、污水/尿液去向或用户使用证明。
7、有机肥生产必须有zhuanye成套设备,有关技术参数要求见附件1.
8、污水/尿液厌氧-好氧-深度处理系统详细参数见附件2。
五、猪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建设技术要求
猪养殖主要污染物来源于养殖产生的粪便、尿液以及栏舍等冲洗产生的污水。猪每头每天产生粪便2—3kg,污水/尿液8 kg。猪养殖主要污染物按照粪便和污水/尿液两个主要环节进行控制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