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七)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八)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九)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十)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明复制件;
(十一)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应当提交本条diyi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新建企业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
要想顺利办理危化品安全许可证,必须进行有效的危化品管理。
有效地管理化学品必定是一套基于化学品的风险、各个部门参与的系统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化学品的管理涉及到生产活动的各个环节,从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全面的化学品管理模式就是期望每个部门与化学品相关的人员都能了解企业生产活动中的化学品的危害特性、可能的风险、以及正确的控制措施,并在其责任范围内有效地管理好这些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