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出资人应当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且在申请前1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3、商业保理公司原则上应当设立为独立的公司,不混业经营。商业保理公司的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商业保理”字样;
(三)审批
1. 材料审查
(1)保理公司设立申请;
(3)公司章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还需提供合同);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高管履历;
(7)其他所需材料。
2. 政府约谈
材料审核后,内资商业保理公司还需由地区商业保理主管部门对保理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外资保理公司无需。
3. 验资
内资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来源真实合法,并要求一次性全额缴纳;外资商业保理公司要求开始出资比例不得低于15%,两年内补齐全部资本金。(上海要求外资保理公司开始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0%;其他注册地均无此要求)。
(四)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企业通过审批后,市商务委向企业出具《批复函》,会一并抄送市局、等部门以便办理其他特殊手续。企业凭《批复函》办理商业保理专有牌照;外资商业保理公司还会获得《外商企业批准证书》,企业由此到局办理备案手续等。